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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各县10月份道路积尘情况

2020-11-18来源:本站点击:

   10月份第4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开展道路积尘负荷走航抽测监测。此次走航距离为528公里,主要围绕省控站点并根据县城建成区规模确定监测道路的数量以及建成区外的国省道。走航监测结果显示,我市8县建成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44克/平方米,环比下降20.0%,比标准值(0.80克/平方米)低45.0%。按照《关于印发信阳市道路扬尘考核和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现通报各县10月份道路积尘负荷监测情况。
     各县建成区道路积尘负荷监测情况:淮滨县共监测14段道路,其中有1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7.1%,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30克/平方米,环比下降33.3%;潢川县共监测20段道路,其中有1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5.0%,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31克/平方米,环比下降36.7%;罗山县共监测14段道路,其中有1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7.1%,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40克/平方米,环比下降16.7%;商城县共监测14段道路,其中有3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21.4%,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46克/平方米,环比下降17.9%;固始县共监测20段道路,其中有3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15.0%,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47克/平方米,环比下降27.7%;光山县共监测14段道路,其中有7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50.0%,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54克/平方米,环比下降37.2%;息县共监测14段道路,其中有6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42.9%,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58克/平方米,环比上升31.8%;新县共监测14段道路,其中有5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35.7%,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61克/平方米,与上月持平。
     此次监测结果显示,我市8县道路积尘负荷监测结果均为合格。其中商城县与市中心城区均值持平,固始县、光山县、息县、新县高于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
     各县建成区道路积尘负荷超标情况:此次道路积尘负荷监测共有27段道路不合格,部分路段超标情况较为严重,如息县将军路道路积尘负荷值为2.03克/平方米,超标率高达305.76%,为各县道路积尘负荷值最高的道路;商城县鲇鱼山路、息县千佛庵路道路积尘负荷值分别为1.94克/平方米、1.05克/平方米,超标率分别高达142.9%、109.58%;不合格道路中有22段超标道路位于站点1公里范围内,其中息县将军路、千佛庵路、北大街、商贸街、南大街、息夫人大道6段道路超标,光山县司马光中路、司马光东路、健康路、光州路、海营路、光明大街6段超标,新县发展大道、京九北路、潢河北路3段超标,商城县黄柏山路、鲇鱼山路至齐心家具广场2段超标,固始县成功大道、王审知大道2段道路超标,淮滨县青年街1段道路超标,罗山县龙山大道1段道路超标,潢川县二环路1段道路超标。各县要对上述超标路段引起高度重视。
     各县国省道道路积尘负荷监测情况:本次共监测建成区外国省道16段,有1段道路超标,超标比例为6.3%。商城县G220-黄柏山路至北岗段超出考核标准3.82%,按照《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商城县警示提醒。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指出,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及时修补破损路面,集中清理路沿裸露堆土,督促指导各县狠抓整改落实,减少公路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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