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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商城县“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货运企业实施方案

2021-12-16来源:本站点击: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商城县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要求及计划安排,决定开展由商城县公安局牵头、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货运企业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1年 12月17日至12月20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2021年12月1日前(含)登记设立的、已成立状态的货运公司为抽查对象,抽查比为25%。
三、抽查内容
商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1]抽查客货运运输企业交通安全工作
    信阳市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此次发起及配合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联合抽查工作。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公示信息检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分别检查。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联合检查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联合抽查工作,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成员单位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商城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彭义炜  电话:13939711928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岳克亮  电话:1393762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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