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管理登录 欢迎光临信用商城网站!

您现在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 县公安局 > 浏览

2021年度商城县“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娱乐场所实施方案

2021-12-21来源:本站点击: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商城县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要求及计划安排,决定开展由商城县公安局牵头、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娱乐场所经营企业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1年 12月17日至12月20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2021年12月1日前(含)登记设立的、已成立状态的歌厅企业为抽查对象,抽查比为40%。
三、抽查内容
商城县公安局: [1]娱乐场所是否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 [2]娱乐场所是否配备保安人员 [3]是否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4]监控录像的留存时间、是否删改监控录像资料 [5]娱乐场所是否有赌博的情况 [6]娱乐场所是否有提供或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情况 [7]娱乐场所是否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情况 [8]娱乐场所是否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9]娱乐场所是否有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等情况
信阳市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2]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此次发起及配合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联合抽查工作。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公示信息检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分别检查。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联合检查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联合抽查工作,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成员单位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商城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县公安局联系人:洪勇            电话:17839775039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岳克亮  电话13937621558
 
 
 
 
 
 
 
 
 
 
 
商城县公安局               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商城县公安局印发                   2021年12月16日   

主办单位:商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信阳绿盾信用服务有限公司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fgw7921022@163.com 举报电话:0376-7921022
备案号:豫ICP备1301911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