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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务实有力推进兜底脱贫工作

2017-04-28来源:民政局点击:

强化核查  精准识别

务实有力推进兜底脱贫工作

 

商城县经过“五清”核查和建档立卡“回头看”等认真细致核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有1.95万户5.55万人。经过对全县申请兜底贫困户逐户逐人的精准核查、精准识别,确认纳入政策兜底保障的880人,其中,70周岁以上无赡养人或赡养人无能力、失独老人109人、困境儿童64人,重度残疾人325人,痴呆傻263人,精神病人78人,其他因病致贫需要兜底的41人,兜底核查和前期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统一认识,强化培训

我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挂帅的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设12个专业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庆东任兜底保障领导小组组长,县民政局为兜底脱贫工作牵头单位,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村均成立了相应的兜底脱贫机构。先后两次举办了县、乡、村干部参加的兜底脱贫专题培训班,系统培训了省、市、县关于兜底脱贫的最新政策规定,特别是信阳脱贫攻坚指挥部2号令、《河南省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实施方案》和《河南省特殊救助脱贫实施方案》。通过培训,宣讲了兜底脱贫政策,纠正了乡村干部认为兜底就是“政府承包、包揽一切、一切问题全包”的糊涂认识。出台了兜底对象的具体条件、操作办法、识别方法等培训资料,指导乡村开展工作。全县兜底对象核查工作已于6月份完成,9月底将兜底对象纳入兜底范畴,落实保障措施。

二、强力加压,落实责任

我县明确县委书记、县长为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处)书记、乡镇长(主任)是脱贫攻坚具体责任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居中指挥,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县指挥部与各兜底核查小组签定核查责任书,明确兜底核查的注意事项、工作方法、工作纪律、工作责任;各兜底核查组和所核查村签定兜底核查承诺书,各村支书对本村兜底对象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承诺;如果出现漏户漏人、不符合兜底条件的纳入兜底范围的,以及虚报、瞒报或者优亲厚友现象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

三、强化核查,精准识别

(一)精细核查到位。成立4个核查工作组,由科级干部带队,从5月3日起,对全县申请兜底保障的9457户12667人逐村、逐户、逐人精细核查。采取了“三听、三看、三查、三比”三听就是听村组干部介绍、听乡村评议小组评议、听邻居反映;三看就是看本人健康或者伤残情况、看住房情况、看生活情况;三查就是查家庭成员收入、查是否有车有房、查是否有经营门面商店等;三比就是和本组居民比照、和本村相同类型人比照、和本村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对照,消除群众攀比心理。

(二)精准管理到位。我县不断完善兜底户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为因户、因人施策提供详实资料依据。电子档案包括兜底户照片、证件照片、核查人与兜底户合影、兜底户住房及室内照片。纸质档案包括信息表、统计表、台账、核查登记表以及各类方案、文件、培训资料等。

(三)统筹协调到位。在兜底对象精准识别和核查中,加强了扶贫、人社、卫计、教育、住建、残联等部门沟通协调,召开专题会议,督促各部门研究制定相关兜底政策,形成兜底脱贫的强大合力,对兜底户进行产业、医疗、教育、住房、搬迁、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兜底,确保兜底对象兜得住、能脱贫,保障各种兜底政策落地生根。

(四)财政保障到位。县财政拨出47万元资金用于兜底核查保障工作,配置电脑、单反相机、u盘、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确保每户一档、每村一文件夹、每乡一个u盘存放。

四、因地制宜,因户施策

根据省兜底保障的9号、10号文件精神和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第2号令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排查出的兜底对象因户、因人施策,确保兜底扶贫措施到位。一是实施特困供养。对70周岁以上无赡养人或赡养人无赡养能力老人、失独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痴呆傻全部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由县财政拨出专款给予保障。二是实施最低保障。把困境儿童、精神病人、痴呆傻、少部分未解决的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按照“两线合一”的要求,提高最低保障标准,按A类标准管理。三是实施临时救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对发生火灾造成住房困难无家可归的发放6个月的住房租赁补贴或者提供适当的临时住房。四是实施灾害救助。紧急抢救和安置转移受灾群众,按人均230元救助,遇难人员按每位5000元标准补助;启动应急响应的,过渡期生活救助给予每人每天10元、3个月以内的生活补助;倒房、损房重建补助按倒房户户均10000元、损房户户均1000元补助;旱灾造成群众口粮、饮水困难的,按人均60元、冬令春荒按人均90元标准补助。低保受灾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灾户生活补助上浮10%-30%,倒房、损房重建补助上浮30%-50%。五是实施医疗救助。对临时性门诊医疗救助按新农合报销以后剩余自负部分的年度限额内门诊费用10%给予救助,年度最高限额5000元;对一次性住院政策内总费用3万元以上的特困供养和低保户、贫困群众分别给予年度不超过22000元、17000元的大病救助;资助参加新农合,全额资助特困供养人员参加新农合,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按不低于30元资助。六是实施慈善救助。对遭遇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从慈善总会慈善资金中予以救助,年度最高救助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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