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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明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点击:2019-04-09

行政相对人名称 商城县明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4MA46E2H50D
法定代表人 李宪承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商城县明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2019-411524-82-03-009699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项目拟租赁用地8亩,总建筑面积:20500平方米。其中:建环保检测车间2000平方米,安全检测车间2000平方米,综合服务大厅,3500平方米、车辆外检车间1500平方米,汽车维修500平米,待检停车场6000平方米。主要设备: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两套、机动车环保检测设备两套。操作工艺:车辆外检--环保检测--安全检测。租赁余明华名下土地(商 国用(2005)第0074号和商 国用(2011)第0642号)
许可决定日期 2019-04-09
有效期自 2019-03-20
有效期至 2019-03-20
许可机关 商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许可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0061172699
当前状态 有效
数据来源单位 商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0061172699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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