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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双椿铺镇昌达家庭农场谷物烘干机房建设项目

点击:2022-09-23

行政相对人名称 商城县双椿铺镇昌达家庭农场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11524MA42DTLY89
法定代表人 程昌达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商城县双椿铺镇昌达家庭农场谷物烘干机房建设项目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2209-411524-04-01-819487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项目拟占地面积1.2亩,其中烘干机房约400平方米,堆料场约400平方米。安装烘干机设备一组,传送带一个,铲车一辆,钢构大棚一个。
许可决定日期 2022-09-21
有效期自 2022-09-21
有效期至 2024-09-21
许可机关 商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许可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0061172699
当前状态 有效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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