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商城县豫春河粮油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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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24MA9KKK9E71 |
法定代表人 | 曹启铜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商城县豫春河粮油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大米项目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2205-411524-04-01-803812 |
许可类别 | 普通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本项目占地10亩,总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其中建设办公用房1000平方米、生产车间1000平方米、原料仓库800平方米、成品仓库600平方米、辅助用房600平方米以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工程。购置大米加工生产线1条,主要设备包括:去石机、砻谷机、碾米机、色选机、抛光机、定量包装机等。工艺流程:收购-脱壳-辗轧-色选-抛光-包装-入库。产能:年加工3万吨大米。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2-05-26 |
有效期自 | 2022-05-26 |
有效期至 | 2024-05-26 |
许可机关 | 商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许可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40061172699 |
当前状态 | 有效 |
数据来源单位 | |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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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主办单位:商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信阳绿盾信用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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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豫ICP备1301911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