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管理登录 欢迎光临信用商城网站!

您现在位置:首页 > 双公示 > 行政许可新 > 县水利局 > 浏览

信阳商城赤城—崇福110kv线路工程跨越灌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点击:2022-03-10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信阳供电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00176882967p
法定代表人 江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商城县水利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商水行许字〔2022〕91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信阳供电公司: 你单位关于办理信阳商城赤城—崇福110kv线路工程跨越灌河防洪评价报告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许可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和《河南省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信阳商城赤城—崇福110kv线路工程跨越灌河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在商城县鲇鱼山街道和商城县河凤桥乡交界处跨越灌河,跨越位置处左岸为鲇鱼山街道石牛村,右岸为商城县河凤桥乡龙头桥村。跨河线路采用一档跨越灌河,跨河塔两座(N4、N5),两座河塔间距425m,杆塔高度为30m,采用灌注桩基础,线路与河道水流方向夹角约90°。 二、同意《信阳商城赤城—崇福110kv线路工程跨越灌河防洪评价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对该工程防洪综合评价结论及建议,项目跨河处河道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跨河导线塔基础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弧垂的高度按100年一遇洪水位标准设计,符合相关规范规程要求。 三、工程建设不得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 四、为保证河道行洪安全,工程竣工后,要及时清理在河道内因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恢复河道行洪原貌。 五、若许可工程建设方案发生变更或位置发生变化,你单位须按程序重新报批。若工程在许可决定之日起3年内未实施,该许可自动失效,再实施时须按程序重新进行报批。 商城县水利局 2022年3月10日
许可决定日期 2022-03-10
有效期自 2022-03-10
有效期至 2025-03-09
许可机关 商城县水利局
许可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0061172774
当前状态 有效
数据来源单位 商城县水利局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0061172774
备注

主办单位:商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信阳绿盾信用服务有限公司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fgw7921022@163.com 举报电话:0376-7921022
备案号:豫ICP备1301911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