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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市监处罚〔2022〕50号

点击:2022-05-23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方善义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13027********0013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商市监处罚〔2022〕5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违法事实 销售包装标识不符GB18382-2001《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标准的肥料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四条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销售包装不符合规定的肥料,并责令厂家召回未销售的肥料;2.没收违法所得1771元;处货值金额(34000元)20%的罚款6800元,合计执行罚没款8571元。
罚款金额(万元) 0.6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0.1771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5-23
处罚有效期 2022-05-23
公示截止期 2025-05-22
处罚机关 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MB19315875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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