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邓正海 |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411524********2437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商自然资罚决字﹝2022﹞3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无证采矿 |
违法事实 | 2022年8月,当事人邓正海在未取得采矿手续及砂石处置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双椿铺镇顾畈村无证开采砂石土方,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构成无证采矿的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一条 |
处罚类别1 | 没收违法所得 |
处罚类别2 | 罚款 |
处罚内容 | 一、责令立即停止在双椿铺镇顾畈村开采砂石; 二、没收无证采矿取得的违法所得金额3455元整; 三、并处罚款:违法所得3455元×20%,金额691元整。 |
罚款金额(万元) | 0.0691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
0.3455 |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9-08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长期) |
公示截止期 | 2099-12-31(长期) |
处罚机关 | 商城县自然资源局 |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4006117779N |
数据来源单位 | |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备注 |
主办单位:商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信阳绿盾信用服务有限公司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fgw7921022@163.com 举报电话:0376-7921022
备案号:豫ICP备1301911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