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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点击:2022-11-28

行政相对人名称 赵宝贤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2930********0844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商综执 罚字[2022]第0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市容违法
违法事实 在商城县鲇鱼山办事处金刚台大道京晟华庭售楼处南侧新做门头牌匾“金叶便利”,该门头广告招牌未按规定设置。上述行为违反了《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内容 1:限期改正设置的门头牌匾:2:并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佰圆整(¥:9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1-23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长期)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长期)
处罚机关 商城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MB175893XP
数据来源单位 商城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MB175893XP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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