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管理登录 欢迎光临信用商城网站!

您现在位置:首页 > 双公示 > 行政处罚新 > 县城管局 > 浏览

行政处罚决定书

点击:2022-04-24

行政相对人名称 余天来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13027********3611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商综执 罚字【2022】第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规划违法
违法事实 当事人在商城县丰集镇凉水井村黄大湾组翻建的房屋,原有土坯结构一层,现翻建两层,调查时两层已经封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占用城市总体规划绿地进行建设。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限期三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房屋
处罚内容 1、限期三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房屋;2、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叁佰肆拾伍圆整(¥:17345.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734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2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长期)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长期)
处罚机关 商城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MB175893XP
数据来源单位 商城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MB175893XP
备注

主办单位:商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信阳绿盾信用服务有限公司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fgw7921022@163.com 举报电话:0376-7921022
备案号:豫ICP备1301911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