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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点击:2022-06-22

行政相对人名称 商城县三和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4660948112Y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411524100000878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组织机构代码)
66094811-2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91411524660948112Y
法定代表人 闵志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413001********0536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商综执罚字【2022】第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市容违法
违法事实 当事人在商城县赤城办事处中山路中段三和阳光城西侧挖掘人行道上铺设的地砖,未取得相应的行政审批手续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规定。
处罚依据 《河南省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内容 1、责令限期补办行政审批手续;2、并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圆整(¥:51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5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6-1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长期)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长期)
处罚机关 商城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MB175893XP
数据来源单位 商城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4MB175893XP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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